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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取得国家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养殖属于“高危险鱼类”的鳄鱼近一万条,对周边公众及生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记者6日从广东省渔政总队获悉,位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北江河畔的这一个非法养殖场,被广东渔政部门查处取缔。广东省渔政总队的通报称,2012年9月份起,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村一名叫陈三虾的养殖户,打着鳗苗繁殖的名义,无证非法养殖鳄鱼近万条。因该养殖场就在北江岸边,离附近村庄仅有十几米远,周边居民密集,鳄鱼很容易跑到江河水网,对公众以及珠三角水系的水生态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引发周边村民的极大恐慌。
当地渔政部门表示,鳄鱼属于对公众安全有较大威胁的“高危险鱼类”,还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两栖野生动物,其驯养繁殖需取得农业部或林业部的相关许可。在未能取得合法手续前,禁止一切机构及个人开展相关驯养、繁殖、销售等活动。据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