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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邵隽)本市自2011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以来,已配租1万余套住房,受到群众欢迎。市国土房管局昨日下发通知,规范后续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相关配租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居住空间是卧室、起居室(厅)的统称。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本市今年首批配租的康泽雅园、康泽家园、惠泽嘉园、惠泽沁园、盛祥家园、盛盈家园等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即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参照本市公租房配租标准,该6个项目配租标准为:家庭人口为2人(含)以下的,配租一个居住空间(1个兼起居室的卧室)户型房屋;家庭人口为3人(含)以上的,配租二个居住空间(1个卧室加1个兼起居室的卧室,或者1个卧室加1个起居室)户型房屋。
秀波园(6号楼、7号楼1门和2门)、雅丽园、民盛园、龙顺园和东和家园等5个项目,为收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改做公共租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偏大,平均一居室单元为56平方米,二居室单元为73平方米。为充分利用保障房源,保障人口较多或有特殊情况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需求,配租上述项目时按以下标准执行:2至3人的家庭,配租一居室单元房屋,不向单人户配租;4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二居室单元房屋;3人家庭为三代同居一处或有2个年满16周岁异性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单元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