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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凌晨在网吧中趁失主熟睡之际,将其放在身边的一部价值近五千元的高档手机窃走。然而,此次盗窃行为他捞到的“实惠”实在有限,手机只被其变卖了150元。
2012年6月23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马某在本市河东区八纬路上一网吧内,趁失主王某熟睡之际,将其放在身旁的一部手机盗走,后将手机变卖,所得150元随即“挥霍”一空。经失主报警,马某于三天后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937元。
被抓获归案后,由于该男子系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被重判,被法庭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