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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企业名称实现个性化,可不受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排列顺序的限制。注册金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能实现“自主经营”,可不用核定具体经营范围。日前,《滨海新区工商局促进滨海新区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涵盖放开经营领域、放宽准入条件、提高服务效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减免登记费用、改进年检工作等6个方面,减少、免除注册登记程序要件30余项,放宽名称字号、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市场主体准入条件50个,打造滨海新区优质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发展环境,拓展招商引资上升空间。
企业名称可不受区划字号行业排列顺序限制
根据《意见》,新区放宽名称各要素的限制。新区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台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经营范围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及以上大类的(台资企业属于两个以上大类),可以使用无行业表述的名称。支持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申请使用不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落在新区内的市场主体可直接申请冠用“天津滨海新区”的名称,也可将“天津”、“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连用作为行政区划使用。
行业和经营特点用语限制也进一步放宽,新区工商部门允许经营范围中含有生产、加工内容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实业”字样;允许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内容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发展”字样;允许进出口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贸易”“进出口”等行业用语。对在新区设立综合性地区总部企业的,允许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字样。对功能性总部企业,允许在名称中使用“××中心”。坐落在滨海新区内,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设立的企业和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企业,在其名称中可以使用“滨海”作为企业字号。
注册金5000万元以上内企放宽经营
新区将放开汽车租赁经营,凡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内资企业,可以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经营范围核定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没有具体经营范围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其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放宽出资方式助推企业发展
《意见》允许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股权、债权、海域使用权、林权、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国有投资权益及主管机关批准转让的采矿权等方式作为出资。允许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国有投资收益、债权、采矿权等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
在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条件放宽政策中,允许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延期缴付,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农村乡镇村办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时,允许实施债权转股权。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允许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货币出资比例低于30%。
新区还将放宽企业集团准入条件。凡申请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并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即可注册登记。申请组建科技型、先进制造业、农业产业化、现代物流、国际航运、文化、旅游等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即可注册登记。
简化登记要件多种材料不需提交
国有、集体企业、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的,按设立提交要件,履行变更登记程序。专项审批在有效期内的,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住所未发生变化的,不再提交房屋产权证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时,不再要求提交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本市企业在新区辖区内,对不需要前置审批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应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可以不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公司章程等5类材料。同时,简化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手续,只要债权债务承继关系清晰,无须进行资产评估,申请人持新设或变更的验资报告等登记要件直接办理登记手续。简化台商投资连锁经营门店登记程序。
提高服务效率免收注册登记费
推行“一个窗口许可”,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到一个机构,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拓宽联合审批登记注册模式适用范围,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积极应用网上登记,提高当场发照率和现场办结率。
从今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新区设立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注册登记费。在新区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同时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收费。企业年检从今年开始也将迎来多元化。试行分类年检,除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企业外,一律实行简易审查。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书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按照人性化、便利化原则优化网检流程,增加常见问题解答、办事指南等内容,方便企业通过网上年检系统办理年检手续。此外,将免除对拟注销市场主体的年检审查。年检验照期间申请并核准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免予年检验照直接办理注销手续,但在登记机关规定的年检验照截止日后申请或核准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市场主体,应到有关部门接受年检验照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