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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桂东通讯员徐冰)近日,从区有关部门传来喜讯,经过专家检查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武清区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医药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全区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发展,武清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于2011年5月,正式启动了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为切实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了以副区长李伯怀为组长的“武清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武清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区卫生局和所属医疗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根据《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和检查评估细则》,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具体实施,全力推进。在此过程中,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和落实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经过各部门一年多的努力工作,全区中医药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12年年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行6人来到武清区,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两天公平、公正、客观、仔细、全面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确定武清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