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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的总体要求,天津市出台2013年促进经济发展的8条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第一,支持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市有关部门安排15.5亿元财政性资金,支持企业调整结构、加快项目建设。并设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国有企业调整。
第二,支持企业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从2013年起两年内,对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本地企业,初始融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助;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本市中小企业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80%的奖励。提升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快设立村镇银行,实现郊区县全覆盖。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和抵质押物评估体系,简化贷款流程。
第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市商务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进口;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服务外包重点项目、科技型服务外包中小企业和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召开中国(天津)国际建筑节能与新型建材展览会及相关洽谈会,积极搭建合作平台,提高本市建材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
第四,加大财税对现代服务业支持力度。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对新设立符合条件的总部型企业,按注册资本数额不同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购建办公用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租用办公用房三年内给予30%租金补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免二减三返还;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购房购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按其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于新设立符合条件的在津注册金融法人单位和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补助或奖励。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对本市物流企业按业态属性给予税收返还。
第五,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扩大用工。对与大龄职工新签或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对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时不裁员、不减薪的,给予稳岗和培训补贴。对部分招工难企业,通过劳务协作基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及时输送劳动力,按输入人数给予奖励。
第六,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全面完成千名高层次人才三年引进计划。加快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万人;开发并推广应用100个职业400个“职业培训包”。完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放宽对本市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落户条件;放宽本市急需的特殊工种人才引进落户和本市高职院校外省市毕业生落户条件;放宽在津兴办企业的外省市人员、成建制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员工落户条件。
第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以股权、知识产权、非货币财产等多种方式出资,对以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出资设立企业的,非货币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要件齐全且无环保问题的非工业项目随来随批。对各区县建设用地规模统筹调剂使用,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职权服务事项最大限度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对企业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行全程代办“一条龙”服务。
第八,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继续开展收费公路清理,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从2013年1月起,对本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税务发票工本费、因公护照费(含加急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等项目予以取消或免收。降低本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货物检验检疫收费标准。(记者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