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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贺
随着气候的逐渐转暖,很多市民重新启动了自己考取驾照的计划。根据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规定,新考取驾照的驾驶员要有一年的实习期。19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果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老司机陪驾可尽量避免事故
“在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是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但考虑到进入新世纪我国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出行越来越多,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出行,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不再限制驾驶人实习期上高速公路行驶。”省交警总队工作人员说,但从驾驶人实习期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的事故看,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
因此,123号令借鉴了国外的做法,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不过,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陪驾强迫新手违法将被追责
据介绍,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觉守法。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遵守的规定也需要广大新手驾驶员自觉遵守。为了更高的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
“如果执勤民警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如果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公路停车须摆放警告标志
据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民警介绍,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车辆难以移动,驾驶员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工作人员说。
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违法停车。属于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