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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绍芳刘超)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决定,本市成品油价格自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提高,家用轿车使用较多的93号汽油每升提高0.25元。
据市发改委(市物价局)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市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285元调整为9585元,提高30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475元调整为8765元,提高290元。其它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本市提高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7.16元,提高0.23元;93号汽油7.72元,提高0.25元;97号汽油8.15元,提高0.25元;0号柴油7.57元,提高0.25元;负10号柴油8.03元,提高0.27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