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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保障民生”要求法官不能只是坐堂问案,还应当不断挖掘符合中国国情、社情、民情的审判方式,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公正、明白、快捷和令人满意的服务。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通过积极参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司法确认工作;开展涉诉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品牌,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以能动司法促社会和谐,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司法。
现在法院工作十分繁重,我建议,能动司法要在坚持依法审判、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前提下进行。准确把握能动司法,不能大包大揽,既要做到积极有为、不缺位,又不能越位和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