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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一方面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社会信赖的法官队伍,以队伍的纯洁性保证执法的公正性,以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各种欺诈行为,依法追究失信者的违法责任,使其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沉重代价,增加违法成本,切实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此外,人民法院还要普及法律知识,加大诚信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逐步建立起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