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桂芳。记者顾展旭、庄小龙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接受专访表示“政府借钱须经过人大”
本报讯(特派北京记者卢文洁、李栋、全杰、王广永)“广州市人大工作今年重点推进政府预算全口径监督,政府借钱,理所当然要必须经过人大。”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昨日在广东团代表团分组审议后接受本报专访,他透露今年将政府性基金纳入人大审议,重点监督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桂芳建议修改相关法律,在行政处罚法上给地方立法留下一定合理空间。
谈全国人大工作:
立法数量大及时修正法律
张桂芳说,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关切民生,依法行使职权,稳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花了大力气,立法质量越来越高。”张桂芳说,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修正也做到与时俱进。以前一部法律定下来可能十年、二十年都不改,而现在常能根据司法执法实践及时修正。
张桂芳说,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众关切热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人大监督方面,他特别注意到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了9次询问。“在我印象中,以前询问很少,这表明人大监督取得实在的成效。”
谈今年广州人大亮点:
政府借钱必须经过人大
张桂芳还介绍了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在立法上,拟审议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市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7件法规;在监督上,计划对33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此外,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还计划对地铁建设与新型有轨电车规划建设、深隧排水系统工程建设、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教育城规划建设、“菜篮子”工程建设等6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视情况再考虑作出决议或决定。
“今年广州人大工作的重点是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监督。”张桂芳介绍,对政府预算的监督广州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广州市的政府基建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预算都已全部交由人大代表审议,这在全国来说都很少。
今年,广州市人大工作在政府全口径预算上将有新突破,重点监督政府性债务。“今年起,政府借钱,必须经过人大。这会是个很大的突破,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很自豪地说走在全国前列。”
另外,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计划今年也将国有企业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纳入审议范围。
谈对人大立法的建议:
行政处罚立法应“放权”地方
张桂芳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改进人大工作,加强人大立法、监督权等提了建议。
“广州作为较大市,具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但在实践中有些问题制约了地方立法权的能动性。”张桂芳说,有的法律在制定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差异”考虑不够充分,有时也会少考虑到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现实情况,一些规定过于强调“法制统一”,不免“挫伤”地方立法的能动性。另一方面,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地方很难制定适合自己的地方法规,即便制定了也只能照搬上位法。
“行政处罚法对地方立法控得太严,我希望在处罚行为和处罚幅度上,给地方立法留出合理空间。”张桂芳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适时修改相关法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
张桂芳还提到了地方性法规的报批问题。按规定,广州这样的较大市在地方立法时要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后批准。“从保障地方立法完整性和提高立法效率、节省立法成本上考虑,我认为这不是非常必要。”
谈全口径预算监督:
政府性基金应单列审议
无论是党的十八大报告,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全口径预算结算都被反复提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张桂芳说,目前预算监督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还很不够。“有的地方还流于形式,走程序,还不是实质性监督。”
为此张桂芳建议,必须推动全口径监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列编制,纳入人代会审查和批准。并要求政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审查的可行性。
他说,预算监督应是全过程的,包括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审计、决算等预算周期各环节均需强化。“特别是对预算支出执行率和支出绩效,人大更应监督到位。”张桂芳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正预算法时,进一步就监督主体、范围等方面内容予以明确。
谈人大声音:
政府重大事项人大要“发声”
决定权是人大的重要职权,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很少提到决定权,张桂芳说这是一种“遗憾”。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社会和媒体经常发出“人大在哪里”的呼吁。张桂芳认为,决定权的行使之所以成为人大履职的薄弱环节,其原因主要在于缺少像《立法法》、《监督法》那样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明确的操作规范。
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决定权,研究制定规范决定权方面的法律。在实践操作上,要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协商确定重大事项议题机制,每年要专门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