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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特派记者/李春江)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对立法、监督和代表履职分别提出意见建议。
首先,立法要具体化。“法律语言不要太深奥、太生硬,要用大家听得懂、记得住原则来操作。”肖志恒认为,在法院判决的时候,法律语言要让有关司法机关能够清晰鉴别,“否则的话,概念很深、内容含糊、弹性很大,就不好操作。”他建议,这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好做法。
其次,监督要刚性化。“现在之所以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一定程度上与执法监督不够严有关系。”肖志恒认为,监督要刚性化,监督重点是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既要监督执法对象,也要监督执法主体,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第三,代表履职要常态化。“人大代表履职,不是我们开会或者组织视察的时候发表一些意见就可以了。”肖志恒建议建立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定期联系的制度,规定人大代表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要和选区的老百姓进行一次深入交流,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和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