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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铁案”理念 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并对今后审判监督工作特别是促进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以推进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再上新水平。
会议指出,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权利,在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法律和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立价值。审判监督工作就是通过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使上述价值得以实现,因此,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审判监督程序意义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审判监督工作理念,正确履行审判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理念、程序法治理念、有效监督理念和“铁案”理念,使再审案件必须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成为“铁案”。
会议还就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在贯彻实施中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