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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寇莉苹)自5月4日起,我市交管部门对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行为将处以200元罚款。昨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了解到,对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事实基本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用照相机或手机固定证据后,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作用,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堵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违法行为代码5051),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