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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30岁、广西桂林市的覃得文,在生意场上打拼多年,赚了不少钱,2012年赌博将自己多年的存款输光,还欠下巨额赌债。为还赌债,她竟萌发了诈骗他人的念头。她利用原来从事的老本行,决定来个“杀熟”诈骗。
2013年1月24日,覃得文来到原来与自己有生意来往的桂林市八里街某建筑机械管件租赁站,谎称在荔浦县有建筑架工程,需要租赁建筑架钢管和扣件,并拿出一份自己伪造的《扣件式钢管内、外架承包协议书》给该租赁站经理申某看,取得申某信任,但申某要求要有东西抵押或者公司担保才能租。
覃得文很快想到了附近的桂林市某房地产公司。几天后,覃得文又花300元请人伪造了该房地产公司的印章,同时还以100元的“劳务费”让伪造公章的人“扮演”公司的经理,随便取个名字“唐某”,让“唐某”在该公司楼下等候。
覃得文与申某一同来到该公司楼下时,覃得文对申某谎称公司正在开会,让她打电话给经理“唐某”下来签合同。电话打通后,公司门口走出一位西装革履的“唐某”,申某见面后,也没多个心眼,拿出《管件租赁合同》一式三份,让“唐某”上楼签上大名并盖上伪造的公章。手持合同的申某,就放心地将自己公司的钢管租给了覃得文。
今年1月至2月,覃得文从申某公司拉了十三车钢管和扣件,共计448.04吨,存放于自己原租用的仓库内,然后找到原来认识的某担保公司的莫某,称自己急需资金周转,将七车钢管和扣件转让给了莫某,骗得现金53万余元,剩余六车钢管和扣件卖给了秦某,获赃款40余万元。
3月1日,覃得文故伎重施,再次骗得另一个租赁公司李某的钢管和扣件卖给他人,获赃款10万元。覃得文将赃款全部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被害人报案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3月2日将正在请车拉货的覃得文抓获归案。4月8日,覃得文被广西灵川县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