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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出生的王雪,家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雪初中毕业后就在南阳市区打工,2010年在市区一家民办幼儿园找了份教师工作,过着平常人的日子。直到2012年3月她在市区的一个滑冰场认识了一个叫段强的男人,她的整个生活轨迹就此发生变化。
时年30岁的段强也是南阳人,家有妻小,先后两次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段强和妻子在市区经营一家小旅馆,旅馆平时由妻子一个人打理,生意虽说不上红火但也足够维持生计。但不安分的段强却对现状并不满足,总嫌来钱太慢,其实他在心里早已谋划了一条来钱快的“发财”门道。
经常上网的段强先是在网上学会了开锁技术,在认识王雪后,对“刺激”生活十分向往的两个人一拍即合,一起在王雪的出租屋内研究开锁技术,并买来上百把各式各样的锁进行演练。
2012年4月,也就是和段强认识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下午,王雪开始了她的第一次“练胆”。段强和王雪两人骑车转到南阳市城边附近一个破旧的家属楼院内,段强让王雪在楼道口望风,他上去偷东西。第一次实施盗窃的王雪很害怕,双腿发软,在等了两三分钟后,段强从楼道口出来,手里拿了台笔记本电脑,虽然笔记本电脑有些破旧且因为设有密码没有打开,最后被两人扔进了附近河里,但这次的盗窃经历却着实让王雪感觉到了新鲜和刺激,以后再跟着出去偷东西胆子就大了,慢慢觉得进到别人家偷东西像是上自己家一样。
段强和王雪购买了两部手机供盗窃时专用,在市区的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丰田越野车,并纠集无业人员张小勇、陈兵等人,事先安排好分工:选择无人看管或者看管不严的家属院为目标,到达合适盗窃的家属院后,张小勇负责开车、把风接应;陈兵在楼梯口把风时开通手机,王雪背着装有开锁工具的大包和段强一起上楼,在确定户家没人后就开锁进屋实施盗窃,若有人就随便编个理由赶紧走人。同时规定盗窃钱少时,平均分钱;盗窃钱多时,谁进屋盗窃谁分得多,当然段强和王雪总是得大头。
在一切准备就绪后,段强、王雪、张小勇、陈兵等人开始了流窜盗窃之路。
段强等人最初的目的地是山东,只因张小勇的一句话:“去山东吧,山东人有钱。”几人随即踏上了从南阳到山东方向的高速路,沿途经过河南鄢陵时,几人从高速路口下来吃饭,便顺道去了鄢陵县城的几个小区,在连续入户盗窃四户人家,盗得现金2000多元钱及少量金银首饰后离开。
上车后王雪还嘟囔着:鄢陵真穷,也没有偷到什么值钱东西。其中一户人家卧室小孩房间里有个存钱罐,里面放的大部分是1元硬币,大概有100多块钱,这些零钱王雪在找到后也没有放过,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这些硬币去游戏厅玩正好。
后来几个人就开始无确定目的地的流窜作案,走到哪儿偷到哪儿,除了河南本地,他们还先后窜至安徽、山东、陕西、山西等地实施入户盗窃20余起,盗窃金额达数十万元。其中在河南信阳息县、南阳西峡县的住户家中分别用撬杠盗得保险柜两个,获赃款达10余万元。
2012年7月5日,段强、王雪、张小勇、陈兵从南阳西峡县盗窃返家途中,在高速公路一收费站被河南鄢陵警方抓获。
“原来总觉得日子太平淡了,没意思。我跟着他们盗窃就是感觉好玩、刺激,没想到竟付出了这么沉痛的代价,我真后悔。”讯问时,王雪哭着说。
2012年8月10日,段强、张小勇、陈兵被河南省鄢陵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王雪因查出已怀孕被鄢陵县公安局取保候审。8月25日,该案件移交主要犯罪地河南南阳西峡县警方进一步侦查。2013年4月3日,经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段强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王雪有期徒刑十年,张小勇、陈兵等人也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