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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邓望昨日,记者从市经纪机构自律公约会上获悉,《南昌市房产经纪行业自律公约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其中,规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存量房委托交易,必须严格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看房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细则》规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房地产交易当事人提供的数据和相关资料要确保真实可靠,不得误导或向交易双方施加不当影响,诱使其签订违规交易合同;严格依据合同办事,恪守合同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误导坑害客户,不得泄露委托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额外索取报酬或其他财物,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此外,《细则》还规定,凡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佣金收取一律按南昌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最低折扣不得低于全佣的六折,更不得以低于六折佣金的收费方式来挖其他公司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