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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用好调控力。政府部门在履行调控职能时,要做到有限介入、合理调控,市场能办的政府决不插一手。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试点地区,乌海市自2008年起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建立了覆盖市区两级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全市范围内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林业、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组织职能进行剥离,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全部进场依法交易,实行电子化招标评标,避免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干扰和权力寻租空间。5年来,全市共完成各类交易事项1275项,总交易额130.8亿元,节约资金7.65亿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方面的举报投诉占全市信访举报总量的比例由32.7%逐年下降到8%。
二是突出约束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就是要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把该减少的审批事项减下来,能够精减的事项决不留一项,对保留下来的权力事项要加强制约和监督。目前,乌海市已先后4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由578项减少到206项,减幅达64.4%。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机制,将全市37个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审批事项100%进驻、与委办局100%联网和电子监察100%监控。实行审批专用章、“一窗式”服务和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有效解决了以往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流转慢等问题,行政审批切实增效。2013年,乌海市还将制定出台《全市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方案》,对全市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再精简和再规范,为部门松绑,为群众减负,力争年内减幅不低于7%,真正做到审批事项应减尽减,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得以扭转。
三是增强执行力。乌海市在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切实体会到“良好的执行也就是生产力”。衡量政府部门绩效要突出“项目”和“资金”两个核心指标,凡是符合地区发展和民生需求的重点项目决不拖拉一时,凡是可以节约的资金决不浪费一分。一方面,确保重点项目能够落地。将政府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中与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相结合,对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待分解到部门后,设置立项、审批、规划、土地、建设等多个节点,系统将根据每个节点任务完成的时限、质量进行自动打分,通过硬性的、非主观的考量来解决“中梗阻”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按时落地生根、按时达产达效。另一方面,要确保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成立了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将全市80个行政机关、108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市级财政统一管理。实行定点政府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价格谈判来降低采购价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发完成了公务卡结算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市474家预算单位1.4万“单位人”纳入系统管理,明确规定从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到个人消费支付,全部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四是提升公信力。建设廉洁政府,就要坚决反对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触犯党纪国法底线的决不放一马,提升和维护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一是筑牢制度“防腐墙”。坚持制度先行、及早防控,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核心,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积极防范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和监管权等核心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和工作机制。全市38个重点部门梳理行政权力728项,制定流程图631份,查找廉政风险点3331个,制定防范措施2084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编码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为每一项行政权力定制了“身份证”,涂上了一层“防腐剂”。二是收紧惩治“法纪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统一信访举报、统一案件调查、统一案件协调,运用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和联合办案等手段,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案件的治本功能。201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3件、同比增长44.7%,初核41件、同比增长70%,立案21件、同比增长90%,办结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其中开除党籍、公职6人。通过查办案件,收缴违纪违法资金28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822万元。
(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