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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广州市拟投资6.2亿元打造1300亩的广州福山革命公墓,入葬身份必须是“革命烈士、国家干部、军人等七种人”。这既不符合人人平等的理念,也违背公墓的公益性质,更不符合当前针对共产党员的八项规定。
据报道,由于现有“银河革命公墓土地所剩不多”,广州市拟投资6.2亿元打造1300亩的第二“银河公墓”——广州福山革命公墓。据了解,与银河公墓一样,福山革命公墓入葬身份必须是“革命烈士、国家干部、军人等七种人”,前提条件是“死者一定要是党员干部”。消息一出,“活着有层次之分,死了也要按官论葬”,再次成为舆论热议话题。
因为公墓以“革命”冠名,便严格设定“国家干部”这种官本位等级意味浓厚的入葬资格条件,无疑显得非常不合时宜。
更进一步看,这也明显不合乎“人人平等”的理念。正如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而具体到公墓,如此“按官论葬”的官本位,同样也明显乖违于公墓原本应有的“公共公益”品质。明明是政府动用公共资金兴建的“公墓”,却将入葬资格“三六九等”区分,只对少数“七种人”开放,这样的“公墓”究竟是名副其实的“公墓”,还是某种私利和特权的“私墓”?更不用说,眼下在殡葬领域,墓地供应紧张、一墓难求,“死不起”正是一个十分逼仄的民生难题,这种背景下,将大量普通民众的殡葬需求排斥在政府公墓之外,更是极为不合时宜。
此外,在贯彻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特殊语境下,斥巨资兴建这种大手笔、仅供少数特殊人群的革命公墓,也显得非常不合时宜,既不合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厉行节俭、勤俭节约之风”的基本改进作风内容,更不合乎“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的根本改进作风要求。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都存在革命烈士陵园,这种由国家政府出面建造的具有特殊纪念价值和意义的公墓,是十分合理和必要的。但这类公墓具有特殊的入驻标准和依据,也绝对不是官本位化,简单以级别、身份而论的。广州这种官本位化的修墓思想,可以休矣。
(作者系湖北荆门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