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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传真
本报记者台建林
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时雨时阴时晴,西安各大景区熙熙攘攘,依然火爆。畅游之后,有人欢欣,可也有人感觉被忽悠。
景点涉嫌重复收钱
大雁塔下,来自兰州的小李和几名同学意兴阑珊。刚才,他们进得一道大门,眼看着大慈恩寺和大雁塔同属一个大院,他们手持的景点门票上,也明明标的是大慈恩寺加上大雁塔,就以为“就一张票全部看完了嘛”,谁知看完大慈恩寺,“登塔就收钱了。”
小李说:“这感觉挺让人闹心的。”
无独有偶,记者陪同外地朋友游览大雁塔,也有同样的感受。
“二次消费”三种包装
记者调查发现,包括大雁塔这样重复收费的,西安部分景区“二次消费”有三种表现。
其一,一个大院两个景点。
在大雁塔景区,一位游客问:“进门是50块钱一张票,看了大慈恩寺,到大雁塔底下就又要买这个票呢。为啥不一次卖完呢?”
售票窗口工作人员:“两个单位,不可能一次卖票。”
记者:“那这个塔不是在院子里面呢吗?”
售票窗口工作人员:“先有寺后有塔嘛,他们两个单位。”
其二,景区内有“民俗”表演。
在西安曲江大唐芙蓉园,售票处工作人员坦承:“除了5点15分有一个‘梦回大唐’演出以外,其他都没有。”
记者:“那个表演是多少钱?”
大唐芙蓉园景区工作人员:“198元。”
距大唐芙蓉园不远,曲江海洋极地公园,套票是190元。但游客如果想看里面的鳄鱼表演,还得再花钱。同样,在华清池景区观看歌舞演出“长恨歌”也得再次买票。
其三,景区内有“精品”展馆。
在翠华路,参观陕西历史博物馆,凭身份证免票。不过记者还是遇到了意外。博物馆有个“何家村金银器展”,要20块钱门票。另外一个“唐代壁画精品展”,5折优惠,仍要150块钱一个人。
旅游法实施前的疯狂
“我国的旅游法实际上正处在一个空白状态。”陕西省知名律师喻胜修说,今年4月25日,酝酿了30多年的旅游法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该法明确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但这部法律真正的实施时间是今年的10月1日。“那么,从现在起到10月份的五个月时间,可以说是全国各旅游景区敛财的最后疯狂。”
事实上,按《西安市旅游条例》规定,西安市各旅游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实行一票制,禁止景区、景点设置“园中园”重复收费,禁止摆摊设点,禁止围追游客售商品,禁止圈地占点收取拍照费。
陕西省物价局也规定: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陕西省“五一”假日期间实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陕西省各设区市管理门票价格的游览参观点,A级以上景区至少选择1个、其他景区至少选择1个实行门票价格优惠;“五一”假日期间门票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20%(不含20%)。
“靠门票赚钱只会越做越难,旅游业应更多着眼于发展产业经济。”陕西省有关专家认为,“十二五”时期是陕西省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的关键时期,应大力开发文化旅游产业,把握挖掘地方文化、完善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撬动地方经济腾飞的重要发展方向,使商务旅游、节庆旅游、文体旅游、酒店业等多种业态高度融合,才能真正搞活旅游业这个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