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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蔷)一个拖欠50万元的官司历经8年艰难执行路,法官先后8次下广东,“老赖”窦某终于落网。法院对窦某启动刑事追责程序。日前,东城法院刑一庭审结此案,窦某因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被判决有期徒刑9个月。据悉,这是东城法院自2010年合并以来,首次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8年多前,刘某将窦某、北京某美食城有限公司告至东城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借款50万元。后法院判决被告窦某、北京某美食城有限公司返还刘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因被告拒绝履行判决义务,2004年,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两名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2004年12月15日,法院将窦某名下房产予以查封,因该房屋由窦某妻子周某居住,且周某系四级精神残疾,其名下无其他房屋居住,故法院未对窦某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理。2005年7月22日,法院查封了窦某名下汽车一辆,因未实际控制,故无法处理。
2009年9月25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法院查实被执行人窦某于2008年3月20日,在深圳市出资4500万元,成立深圳某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法院遂将窦某持有的公司股权冻结。同时法院查到窦某还担任四川某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至2月期间,被执行人窦某通过电话答应和解,但始终未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窦某多次乘坐飞机往返广东与浙江两地。
2012年窦某乘坐飞机从广州前往杭州。法院获悉后立即派执行员、法警前往广州,在广州机场将窦某带回北京,后将其司法拘留。
经查,窦某账户显示其有大量现金流转。而申请人刘某家庭生活困难,此债权一直无法实现,导致其妻患上抑郁症,曾于2011年底割腕自杀,后被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现仍在治疗中。
根据以上情况,法院认为窦某具备履行生效判决能力,却拒不履行,已属情节恶劣,根据《刑法》规定,被执行人窦某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窦某被东城检察院批准逮捕。日前,该案由东城法院刑一庭审结,被告人窦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