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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山泽/漫画
本报讯(记者吴伟东通讯员汪林丰)趁着深夜,将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交通道路上。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付国富,这是该市检察机关首次对在道路上倾倒建筑垃圾的人予以批准逮捕。
2013年3月30日凌晨,付国富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将满满一车建筑垃圾倾倒在深圳市一交通道路上。被民警发现后,付国富驾车逃跑,最终被抓获。办案人员查明,付国富曾驾车在多处道路上偷偷倾倒建筑垃圾。3月31日,付国富被刑事拘留。
付国富在驾车逃跑期间,其同乡黄正华为帮助他逃脱,故意驾车挤碰执法民警驾驶的机动车,阻碍执法并对民警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日前,黄正华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检察官刘伟成告诉记者,根据付国富的供述、视频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付国富驾驶货车在城市道路上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情节恶劣,足以使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17条,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而且,付国富实施犯罪后驾车高速行驶,拒不接受执勤民警检查,有逃跑企图,具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
刘伟成说:“破坏交通设施罪这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深圳市检察机关近几年也就批捕了几宗相关案件,且主要是针对盗窃电缆线、盗窃高速公路护栏螺栓等犯罪行为。而在道路上偷排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以前都是由城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像本案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对行为人批捕,这在深圳市还是第一次。”
与偷倒建筑垃圾相似的还有偷排泥浆,偷排泥浆一般不会致使车辆等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但会造成市政道路和市政设施严重堵塞和破坏。记者发现,2012年5月深圳市检察院曾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了偷排泥浆的朱某等3人,这也是该市首次对偷排泥浆者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随意偷倒建筑垃圾、偷排泥浆的不法人员,有无更好的应对举措?
“加大联合查处力度,通过宣传让这些人知道刑罚的威慑性,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等,都是比较有效的措施。”刘伟成认为更关键的是要从源头上抓起,有关部门要调查清楚到法律指定的垃圾倾倒场所的途径是否通畅,费用能否下降?能否加强对各个建筑工地的监管,加强制度性的引导等。“只有切实有效地做到堵疏并举,才能杜绝此类现象,还我们一个安宁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