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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出台俗称“23条”的《塘厦镇推动产业经济加快发展暂行办法》,鼓励发展优质项目,鼓励发展企业总部、鼓励企业打造名牌名标等奖励措施后。近日,塘厦又出台《塘厦镇规范镇村涉企协议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减法上做足文章,全面取消乡镇自筹及统筹收费中涉及向企业收取的费用。据统计,《方案》实行后,减轻企业负担达5000万元。
加法??一季度村组两级收入比增7.9%
去年,塘厦镇推出了俗称“23条”的《塘厦镇推动产业经济加快发展暂行办法》,对促进土地集约开发、鼓励发展优质项目,鼓励发展企业总部、鼓励企业打造名牌名标等提出了不同的奖励措施,以此推动“三重”建设。
“23条”规定,对土地实行集约开发,满足“两个1000”条件的社区和企业获奖励,对新引进的企业在塘厦投资项目,自其投产年份起3年内,年度缴纳的工商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的,镇财政按企业当年所缴纳工商税收总额的5%给予奖励,第二年至第五年,按企业当年缴纳工商税收总额比上年增加额的10%给予奖励,上年缴纳工商税收总额不足1000万元的,以1000万元作为基数计算本年度税收增加额。在发展企业总部和企业上市方面,对镇内获市认定的制造业总部、高端服务业总部、商贸服务业总部、一般职能总部等总部企业,在市政府给予财政扶持、学位奖励、办事优先等政策优惠基础上,镇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市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申请上市成功的企业或总部搬迁到塘厦的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通过一年的运行,该规定已初见成效。东莞誉铭新工业有限公司是塘厦2012年新引进的大型民营企业。在利好政策的引导下,今年该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技术沟通、稳步开拓新市场等措施,一季度公司的产能和销售总额和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发展进度,今年该公司的预计销售额达15亿元,纳税近1亿元,增速达100%。而村组经济也在“23条”引导下,取得了好的发展,今年一季度,村组两级收入总额1.36亿元,同比增长7.9%。以塘厦石潭埔社区为例。今年该社区抓紧整合土地资源,完善公路两旁的规划,加快对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重视企业在扩大生产、增资扩建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工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让企业安心扎根社区。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石潭埔社区资产总额18320万元,比2012年年底增长1697万元;社区负债总额531万元,比2012年年底下降144万元。
减法??严禁向企业收取政策外费用
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塘厦实现高水平崛起的重要方法。塘厦政府在做好加法的同时,在减法上也开始做文章。
按照近日出台的《塘厦镇规范镇村涉企协议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2月1日起,塘厦已经全面取消了乡镇自筹及统筹收费中涉及向企业收取的费用,具体包括镇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发展资金;镇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收取的三资企业报关费、来料加工企业合同核销费、来料加工企业合同延期费;镇外经部门收取的来料加工承包费、三资企业核销专项服务费。该镇有关部门统计,这些被取消的费用总计5000万元。
根据《方案》,塘厦将对涉企旧的收费项目进行规范,从今年起,镇村涉企收费只保留“三来一补”企业的“加工工缴费”、三资企业的“综合服务费”和“土地管理费”三项收费,并按规定的统一名称、收费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收费。
《方案》提出,塘厦严禁向企业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各单位不得以证明费、盖章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向企业收费。此外,《方案》提出,今年对新落户塘厦的企业不得收取“三来一补”企业的“加工工缴费”、三资企业的“综合服务费”和“土地管理费”三项收费,也不得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但经与镇、社区协商一致的企业,直接承接原有土地或厂房的企业,以及故意变更名称或法人但实际控制人不变的企业除外。
同时,按照“不新增企业负担”的原则限定最高的收费标准,除原收费协议注明递增外,一律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并鼓励各单位采取减免收费、优惠固化、收费封顶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此基础上,塘厦将积极推行“一费制”,具体是镇、社区原先附着在土地出让、厂房出租上的合作收益,将根据实际并入土地出让金、租金等。
本版文图:南方日报记者陈志强
通讯员唐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