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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为给母亲治病凑钱,已从公司离职的儿子牛某不惜私刻单位财务章冒领货款。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牛某提起公诉。
2009年7月,牛某应聘成为北京某公司的业务员。该公司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有业绩,否则将会被辞退。很快牛某就得到了山东一家建筑公司的购货承诺。眼看着合同签订在即,公司却以试用期内没有业绩为由将牛某辞退了。公司与牛某商定,这家建筑公司的业务仍由他负责联络,并承诺将货款的部分提成作为牛某的劳务费。这样,牛某继续同客户联系,签订合同并收到了对方的首付款。
2009年11月,牛某的母亲病重急需用钱。于是,牛某来到原公司,想预支首付款提成,但被公司拒绝。事后,牛某私刻了原公司的财务章,未经公司许可,从客户公司处领走了合同尾款共计37000元后潜逃。
2012年6月,牛某的原公司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牛某很快在家中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