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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手术实行定额结算,放、化疗等费用不列入补助范围
本报讯记者陈龙昨日,记者从省卫生部门了解到,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悉,此次“两癌”免费手术治疗救治费用将实行定额结算,对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
《方案》指出,此次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的救助对象为持有我省常住农村户口的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具备“两癌”手术适应症的贫困家庭妇女。同时,妇女“两癌”放化疗和预防、治疗相关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将不列入《方案》补助范围。
根据卫生部有关规范测算,乳腺癌行乳腺癌切除术,所需费用省级三级医院按1.62万元/例、市、县级三级医院按1.46万元/例、二级医院按1.31万元/例。而宫颈癌行根治性全子宫切除+腹膜后淋巴结切除术,所需费用省级三级医院按2.1万元/例、市、县级三级医院按1.89万元/例、二级医院按1.7万元/例。
此外,对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将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安排资金按比例对其进行补助。新农合补偿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额度将不超过年救助封顶线。
在结算办法方面,此次手术救治费用将实行定额结算。对妇女“两癌”手术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并通过统筹使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