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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赴现场调查林木被毁情况
海南岛东部的尖峰岭是国家级重点自然保护区,那里的原始森林有乔木300多种,其中仅青梅、子京、黄檀、重阳等栋梁之材就有70多种,1992年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发生在尖峰岭的一起盗伐林木案吸引了海南省乐东县检察院反渎办案人员的注意,他们顺藤摸瓜,挖出导致案件发生的森林管护站正、副站长渎职案。
4月19日,森林管护站原站长林国军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副站长王秀妹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0余亩天然林地被毁
2009年2月25日,尖峰岭南部林区护林员吉朝荣等3人巡山时,发现有人在装运5株盗伐的重阳树,立即上前制止。因盗伐者人多势众,有3株重阳树被强行装车运走,另外两株留在盗伐现场,吉朝荣马上向尖峰岭森林公安局报案。尖峰岭森林公安局立即派民警到现场勘查,拍照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经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鉴定,毁坏天然林地面积12.8亩,林木蓄积量26.6立方米,被伐5厘米以下幼树2650株,留在现场的两株重阳树蓄积量超过14立方米,盗伐时间已近10天。如此大面积毁坏原始森林、盗伐国家珍贵林木在尖峰岭实属罕见。公安机关很快立案侦查,并逐级上报。
根据吉朝荣提供的情况,民警跟踪追击,找到毁林盗树策划者雇用的两个民工,林朝和符卫民。二人交代,雇用他们的老板叫邱镇强,广东人,住在尖峰岭林业局汽车队宿舍。民警前去追捕,邱镇强已经消失无踪。网上追逃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11年8月初的一天,在外东躲西藏两年之久的邱镇强熬不住了,回到乐东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毁林盗树的犯罪事实。
作案前,邱镇强原本在东方市、乐东县一带收购花梨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尖峰岭林业局天保工程区曲坡岭林段发现了天然珍贵林木重阳树。仔细观察了几天,不见有人巡山,他认为有机可乘,遂生盗伐邪念。为方便盗伐,他雇了5个民工,租了一台挖土机,在林中开出一条便道,导致2650株幼树被毁。
2009年2月20日一早,邱镇强等人带着作案工具直奔重阳树下,连续盗挖5天,将5株重阳树全部挖出锯开。2月25日上午装车下山时,他们被护林员发现,仍然仗着人多势众,强行将3株重阳树运下山。随后,邱镇强以每株7000元的价格将木料转卖。
交代作案过程后,邱镇强退出了2.1万元赃款。该案侦查终结,移送乐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2年6月12日,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邱镇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大胆盗伐因为有人“放水”
案结事未了,盗伐原始林木案的犯罪分子虽然受到应有的处罚,负责审查起诉该案的检察官却心生怀疑:邱镇强怎么会有如此胆量,敢在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毁林开路,盗伐珍贵树木?
办案检察官找出讯问笔录,仔细看过一遍,发现邱镇强交代的一个细节耐人寻味——观察了几天不见有人巡山,认为那是没人管理的林地。国家保护的重点林地怎么会没人管理,案件背后可能有管护不力的渎职问题。办案检察官及时向上级汇报,建议反渎部门以此为线索深挖渎职犯罪行为。乐东县检察院要求控申、反渎部门联合该院派驻龙沐湾检察室,深入案发地了解情况,展开初查。
两天初查,收获不小。尖峰岭林业局确认,邱镇强毁林并盗伐重阳树的地段,位于尖峰岭天保工程区曲坡岭,是该局南崖林管护站站长林国军、副站长王秀妹等4人负责管护的区域。然而,当场发现邱镇强毁林盗树的并非林国军、王秀妹等4人,而是附近林区的护林员。也就是说,邱镇强毁林盗树得逞,林区遭到严重破坏,与林国军等4人未尽到巡查护林职责脱不开关系。
掌握初步证据后,乐东县检察院检委会连夜开会研究案情,制定侦查方案,作出全面部署。反渎办案人员避实就虚,采取迂回侦查策略,先到尖峰岭林业局调取了林国军、王秀妹等4人与林业局签订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合同书》。
合同签订时间是2009年1月1日,其中规定,林国军、王秀妹等4人负责管护尖峰岭林业局三分区总面积2.06万亩的重点天然林。经过进一步调查,办案人员发现该合同自签订后就成为一纸空文,站长林国军对如何巡山护林既没有具体安排部署,也很少带领其他人员巡山,整天得过且过,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副站长王秀妹明知自己管护林地责任重大,但也没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对林国军的失职从不提醒,对管护工作不闻不问。
可以说,正是林国军、王秀妹的玩忽职守行为,让邱镇强钻了空子,导致毁林恶果。
上山下乡宣传生态保护
为全面收集证据,办案人员三上尖峰岭,深入林区向群众调查取证。在询问证人,提取并固定相关书证后,2012年12月13日,乐东县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林国军、王秀妹立案侦查。当天,该院对二人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林国军到案后供认,作为尖峰岭林业局南崖森林管护站站长,他对合同确定的管护林地负有第一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他没有按照规定带领护林员每月出勤25天进行护林巡逻,
对邱镇强乘虚而入、毁林盗树负有责任。王秀妹在接受讯问时承认:自己是管护站副站长,本应协助站长做好护林巡山工作,确保管护范围内的林木不被盗伐滥伐,发生邱镇强盗伐林木案件,自己难辞其咎。
2013年1月15日,乐东县检察院依法对林国军、王秀妹提起公诉,3000余字的起诉书全面、翔实地揭示了林国军、王秀妹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全过程。4月19日,乐东县法院对林国军、王秀妹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
从一起盗伐林木案牵出一起玩忽职守案,两起案件法院都作出有罪判决。本该鸣金收兵,乐东县检察院却认为工作尚未完成,“虽然两起案件都尘埃落定,但惩治犯罪并不是检察机关办案的终极目的。”
按照院领导的要求,办案人员开始帮助尖峰岭林业局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他们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林业局严格按照上级林业部门有关文件规定,重点完善天保工程的机构设置,落实各林段管护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林业局接受检察建议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重新选出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护人员,堵住了管理漏洞。
5月初,乐东县检察院派出预防部门干警深入林区及有关乡镇,开展保护海南生态资源、打击涉林犯罪、预防渎职犯罪法制宣传活动。10多名检察官上山下乡,蹲在田间地头,走访林区学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结合案例向群众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法制宣传使林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得到增强,提高了遵纪守法、保护天然林木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