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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包括国寿、华泰等保险公司的处罚记录频频出现。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初步统计,仅从4月到5月20日,最突出的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贴上20张罚单,处罚金额高达121.5万元。
从这保监会开出的罚单内容来看,机构的主要违规行为涉及销售误导、委托无代理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从事代理业务等违规销售,和违法调高费率、利用中介机构虚构业务套取资金等行为。
比营销员和代理中介销售误导更严重的是,此批中国人寿的罚单里,出现了公司层面有组织的唆使和诱导行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为此违规行为遭受37万元处罚。
据查,该公司为了对保险产品进行包装销售,于2011年初组织人员设计制作“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系统(产品计划书模版),并发放给各下级分支机构供营销员使用。
依据该利益演示系统打印的宣传资料存在两处明显欺骗投保人的内容。一是保单红利的宣传与事实不符,“将不确定的保单红利宣传为确定利益”。二是对“生存金”复利累积生息的宣传作假。该产品的备案条款中并无“生存金累积生息”的必然收益规定,且利率由国寿总公司确定。而利益演示系统依3.5%的年利率计算,并以此宣传以后几十年的累积生息均属于虚假陈述。
此严重违规行为并非孤例。另一家寿险公司的罚单显示,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包括“以限购名义诱导保险代理人误导消费者”、“培训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等。
相比之下,由代理人引起的销售误导行为有所遏制。国寿的20张罚单中涉及代理人销售误导的只有3张,罚金共计9万元,占比不到一成。
“保监会从去年初就开始主抓销售误导,同时对营销员的学历和素质又有了要求。”5月20日,国寿一位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记者说。
今年1月开始执行的《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强调,针对销售误导,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员,不仅指直接指挥和实施误导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还包括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误导行为的间接作用人。
对此,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在监管者眼中,银行就是兼业代理机构,如果银行存在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保险监管机构有权力进行查处。
据了解,监管部门的高压重拳还将继续。“包括整治销售误导在内的顽疾违规行为,监管是下了决心动真格。在我看来,这样的处罚力度今年只会增加不会减轻。”5月20日,北京保险协会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称。
(据《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