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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罚“行人闯红灯”的消息,引发广泛热议。本报接到不少读者热线,大家对罚款数额、处罚细则、罚款使用等问题,提出了些许疑问和建议。
为何统一处罚50元?
读者赵峰最近一直在关注各地处罚行人闯红灯的消息,他对合肥50元的处罚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首都北京也只罚10元,合肥咋就罚50元呢?”
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解释,目前合肥处罚标准的依据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此外,赵峰还建议,合肥能不能向深圳那样实行分档处罚,体现过罚相当原则,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如何保证执法透明?
市民张雪蓝担心,民警在进行处罚时,很可能会遭遇个别群众阻挠,一旦引发争执,怎么办?
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回应,交警部门有一套专业规范化操作流程,路面民警事先均接受了业务指导。同时,执法过程中,民警打开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摄录,固定证据,保证执法过程公开透明。
罚款能否用之于路?
“不管行人还是机动车,违章就该罚,这一点我很支持。”市民李海峰更关心的是罚款的流向和最终归宿。他希望,罚款最终能还之于路,用于完善交通设施,优化路口硬件配置,避免行人“被”闯红灯。
据了解,交警部门早已实行落实国务院关于“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道路交通违法处罚款最终将划入合肥市财政专户,款项的最终流向能否回到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中来,并非交警部门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