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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来电反映:我在岳西路买的房子,住进去后发现房子漏水,找到物业维修两次了也没有修好。现在需要再次维修,物业却不愿意免费维修了,我该怎么办呢?
本报热线:自从2010年买房后,每次下雨,杨先生家的飘窗都会渗雨,靠近飘窗的墙面还出现了霉斑。“自从发现这个问题,我一直和物业联系,之前物业也修过两次,谁知最近,飘窗又出问题了。我再联系物业,物业让我自己购买维修材料。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能免费维修,现在却不行了。”
随后,记者联系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该住户飘窗漏雨主要是由于住宅楼外墙有裂缝,正好在飘窗附近,所以造成了飘窗漏雨的现象。之前物业联系了房屋的开发商,相关施工单位派人进行了维修。自从去年维修过后约一年都未出现过漏雨的现象,于是施工单位和杨先生签订一个协议,规定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杨先生2000元,杨先生家的住房以后再出现问题则与施工方无关。现在距离签订协议已经过去半年了。可是杨先生却又找他们免费维修墙体,他们自然不能负这个责任。但是如有需要他们可以帮助杨先生同施工单位协调,看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就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夏明律师,夏律师解释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主要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无关,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物业只是负责小区管理,如果帮助维修是可以索取维修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