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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讯(见习记者邓毅通讯员李光耀李师)“既然镇领导都来了,如此重视老百姓的诉求,那我还说啥子嘛,愿意和解!”20日,因不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村民唐成,在法庭上见到该镇分管工作的副镇长,出庭应诉后说道。
“这只是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一个缩影。”承办法官介绍,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克服行政首长“缺位”,民告“官”难见官的情形,区法院相继采取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形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知、监督、备案制度等多种形式,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落到实处。
承办法官说,每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法院都会向被诉行政机关领导本人,送达出庭通知书,其出庭情况会被登记,并抄送至区法制办备案。
目前,区法院正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探索将行政首长出庭情况纳入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
记者在区法院了解到,2013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件,出庭率达80%,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