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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吴跃强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撤离现场。这时,如果道路出现路面破损或者人为恶意损坏等情况,则会无人管理。对此,我市要求市(区)政府批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时,应当同时确定管护单位。近日,市城管委明确了九州高架快速路、象湖隧道工程的“管家”。
按照要求,九州高架快速路主体工程、匝道及桥面排水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护;路灯照明由市路灯管理处负责管护;保洁由市环境卫生工程服务公司负责;辅道及地面排水等管护工作,待工程完工后再划分管护单位。
象湖隧道工程隧道范围内的路灯、照明、环境保护、隧道道路、排水、结构、通风、建筑、消防、电气、附属设施等的管养由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护;隧道内的保洁由市环境卫生工程服务公司负责;隧道范围外的工程待完工后再划分管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