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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雷学良,1973年2月出生,曾任贵州省长顺县凯佐乡人大主席、党委书记;2006年10月至今任贵州省罗甸县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通过处理好与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取得全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
【难忘故事】
事情要从2011年6月说起。有一天我在罗甸贴吧看到一名初一学生陈某向社会发出《公开求援书》,提到2009年9月10日,她父母和罗某因半天工时误差发生争执,事后被罗某用菜刀杀死。失去了父母,三兄妹的幸福之家转眼倾塌。之后,法院判决罗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且只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陈某一家不服,觉得法律不公。判决之前有人多次打电话给他爷爷,希望判处罗某死缓后不要上诉,并承诺如果不上诉的话,可以多判赔偿。陈某的爷爷始终没有同意这种荒谬的建议。法院判决后,深感无奈的陈某通过网络向社会求助。
我看到帖子后心情非常沉重,当即召集我院相关人员对此案进行讨论,认为被告人罗某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影响极坏,应判死刑立即执行。我随即安排刑检部门上报上级检察机关,黔南州检察院认真审查该案后提起抗诉,法院重新审判改判罗某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失去父母的三兄妹我一直放心不下。回家与妻子商量后,我决定把这三个可怜的孩子当自己的孩子对待。从此,每年开学时,我都去看望他们。之后,我院的38名检察干警每人分别认了一门“穷亲”进行帮扶。
(整理:本报记者周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