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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40岁的男子王从军伙同妻子李某,在通州区一黑窝点内,加工制作假冒证章及军车牌照,其中包含总参印章及部队军以上单位车牌。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王从军夫妇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及8个月。
2011年8月,王从军在朝阳区王四营桥下,以800元的价格向25岁的北京人夏某(已判刑)贩卖假军车牌照一副。王从军与妻子李某经预谋,自2011年8月以来,在通州区一养殖场出租房内,制贩假公章假证件,李某帮助贩卖。公安机关接线索后,于2012年6月13日在该出租房内将二人抓获,现场起获印章24枚,部队军以上单位领导机关专用号牌4副及制假工具。经鉴定,起获的印章、号牌均为伪造。
据悉,起获的印章包括市交管局印章、市安监局印章、北京两所大学印章、解放军某部司令部及后勤部车管科专用章、总参政治部印章。此外,王从军曾因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于200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