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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祝微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支持大学生创业,2013年根据工作实际,将创业扶持资金的额度从每年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近两年来,我市财政部门针对大学生创业,先后实施了孵化工程、扶持自主创业、完善金融服务等。共投入资金1660万元,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园区,每年给予一次性3万元至5万元的表彰奖励。对已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经营场地;对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给予最高金额每年1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的房租补贴。
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长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无偿创业资助;对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