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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和汤某分别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去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李某等人走过生意红火的羊肉馆,瞬时口起“波澜”,但正巧几人都没有带足吃羊肉的钱,于是几人强行压制了心中的欲望之火。
又过了几天,大家闲来无事,便谈论起了那天的情景,也不知谁信口说了一句:“去搞些羊来吃吃”,此时,场面顷刻寂静,片刻之后大家达成一致要去偷羊吃肉。
夜深人静之时,李某等人发动小货车,在同伴的指引下踏上了寻羊之路……
终于,在一户人家的墙外,听到了有羊的叫声,大家极为兴奋,开始实施偷羊行动,四只雌性本地湖羊顺利的被装上了车,在回程的路上,大家有说有笑,说起了羊肉的做法,有人说红烧、有人说水煮等等。
车子马上就要到家了,突然有人计算起了羊的价值,四只羊约五千元,一听到这个数字,几个人都傻了眼,心想可能要吃官司,便丢下羊,灰溜溜的跑回了家。
羊的主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抓了涉案的二人,另两人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