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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王良珏摄
-关注“规范管理电动车”
自本月初媒体报道清远市规定今年6月1日起将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下称“超标车”),且设置超标电动车1年过渡期,1年后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此消息一公布,引起电动车销售商家和广大市民强烈关注。有商家联名向政府申请,能否延后禁止销售电动车时间点。
日前,交警部门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摩托车严查市民厚爱超标电动车
记者采访多位市民了解到,现在烧油摩托车交警查得很厉害,因此市民对电动车很喜欢。“清远城区小,买个电动车也比较方便,不用办理像摩托车那样要办的手续,速度中等,只要会骑自行车就能够骑电动车,一般家里老人、女孩、妇女比较喜欢。”有市民表示。
记者走访清远市旧城环城路一带电动车销售店铺,销售人员也坦言,现在烧油摩托车不如电动车好卖,清远市民对电动车接受程度高。
但根据相关调查统计,清远市场上超过8成的电动车是超标电动车。根据相关标准,超标电动车包括最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等。
超标车违法严重“飞抢”隐患大过摩托车
“由于超标车驾驶人文明出行意识不高,清远城区道路上超标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较常见,电动车群体和摩托车群体是目前清远市区违章最多的群体。”清远交警一线执法人员坦言。
记者近日在一些交通路口走访看到,一些电动车无视红绿灯和摄像头,直接在繁华大道上闯红灯,而多位车主和行人也向记者诉苦,他们开车就怕遇到摩托车和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
据相关统计,在各种类型的交通事故中,与电动车、摩托车相关的事故占到事故处理大队报警量很大份额。清远一线交警告诉记者,因电动车具有加速功能,马力不小,曾发生过电动车撞死人的交通事故。
除此之外,一些市民也表示,“电动车速度马力大,又没有声音,不法分子驾驶接近时更难被发现。”
淘汰超标车大势所趋其他省市有先例
针对市民对淘汰超标车存在不解的现象,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淘汰超标车是大势所趋,其他省市已经有成功先例。
根据公安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也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省内多地市已经开始治理和逐步淘汰超标车的工作。今年4月,中山市政府规定从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今年初,珠海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抽查了市区自行车行,确保市面上无超标电动车销售。
南方日报记者张俊戚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