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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吴卫兵操先蓉记者汪清林男子万某在网上发布消息,谎称可取得会计师从业资格考试考前答案。日前,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此案,以被告人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大专毕业后,万某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后来竟萌发了以“助考”的名义在网上进行诈骗的念头。2012年1月,万某用其购买的一张署名为“韩某”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同年4月,万某又用购买的一张署名为“蔡某”的身份证分别办理了两张银行卡。
2012年9月,万某通过QQ在网上发布消息,谎称可以帮助考生获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答案,随后以需要交纳考试答案费、泄题保密费、密码费为由,4次骗得被害人朱某等4人共计9600元。万某未能提供答案给朱某,朱某便要求万某退钱,遭到拒绝后,朱某遂报案。
2013年1月23日,万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日,公安人员持搜查证在南昌市东湖区万某的出租屋内搜查,搜到身份证、银行卡、电脑等若干物品。案发后,被告人万某的家属退还给朱某等人共计7200.11元,并取得了上述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9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