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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王春本报通讯员黄建谊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了解到,高考诈骗案件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较高,这部分人对高考招生工作熟悉、网络熟知程度高、应用能力强,容易成为此类犯罪的主力军。
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高
温州公安机关经对近年来高考诈骗案进行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呈现出这样几个突出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本地人、无业人员居多。目前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大学文化程度6人,高中文化程度1人;除1名犯罪嫌疑人系公务员外,其他人均为无业人员。二是作案时间均发生在高考前后。三是犯罪手段基本一致。虽然此类诈骗案件嫌疑人在诈骗他人过程中编造的谎言各有差异,但都是利用考生及家长求学心切的心理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四是虚构了显赫的社会关系网。如张丽芳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张丽芳谎称自己是宁波公安海警学院院长的亲戚。
学生家长病急乱投医
据了解,在上述高考诈骗案中,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相对较差,面临升学压力,大多数考生和家长“病急乱投医”,把上学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犯罪嫌疑人身上,结果损失了钱财。
温州鹿城区李女士的儿子高考后,成绩不是很理想。正在焦急之时,李女士通过熟人得知一则消息,某大学可以“自主招生”,说不定有门路。很快,李女士结识了这所大学的一名招生老师,这名老师说:“我们这所大学是‘自主招生’,自由度很大,只要花钱就可以买到自主招生指标。”为了孩子,李女士毫不犹豫地把4.5万元交给了这名老师,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钱没了,大学也上不了。
“越是心急,越是容易被骗。”办案民警介绍说,很多高考诈骗案件中,都是因为学生家长心浮气躁,为了最快时间赢得入学的机会,没有多途径了解信息的可靠性,匆匆把钱交出,发现上当而追悔莫及。
不良风气渗透高考领域
“托关系走后门”的不良社会风气有向高考领域渗透的迹象。招生规章制度的不透明、不健全,也加剧了高考诈骗案件的产生。另外,我国教育资源总体分布不均,也为高考诈骗案件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近年来一些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这一新的高考政策和外地考生对这一政策的不了解进行作案。对此,建议教育部门与媒体加大高考新政策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我国高考招生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高诚信意识,不轻信“天上会掉馅饼”的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