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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孙娇杨 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向业主普及野生植物保护法。
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走进青怡坊普及野生植物保护法
本报记者孙娇杨实习生张飞续
近日,因不懂相关法律知识,南关区青怡坊的五名业主非法出售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野生红豆杉,目前正在起诉或审判阶段。23日8时许,为给业主们普及野生植物保护法,长春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走进南关区青怡坊进行普法。
最近,长春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理了我市南关区青怡坊的五名业主出售野生红豆杉的案件(出售国家保护植物罪)。在审查的过程中,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青怡坊的业主,并不知道野生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并予以销售,感到十分遗憾。
因此,在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吴维娟和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祖宏的倡议下,邀请了吉林省林科院的陆治明教授,到青怡坊进行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讲座。在讲授的过程中,青怡坊大约60多名业主认真听讲,对于老师的讲解频频点头,从中受到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