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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
从2011年秋季开始,针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专项资金,3000多万大山沟里的孩子们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然而,接连曝光的“问题餐”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质疑:一边是食物变质,另一方面是营养缩水,“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越是偏远的学校配餐质量越差。”一名配送企业负责人承认,企业不能贴钱配送,除了补偿运输、市场流通等成本,还需维持一定的利润,企业只能把配餐质量、分量一降再降。
专家认为,改善计划所涉各方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将每一个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将每一顿营养餐当作自己孩子的营养餐,常思量、勤检查,按原则、凭良心,才能让“营养餐”既营养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