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李广军)2012年,长沙市中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3692件,各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50638件,案件质量和司法绩效考核全省第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钢近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要求长沙审判机关要认真履职,做法律的捍卫者、当人民的守护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参加调研。 2008年至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超过30万件,结案总数超过全省的五分之一,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全省的两倍。近年来,长沙法院服务长沙经济社会发展,以有效执行确保企业合法权益,执行中的限制高消费令、委托调查令等联动威慑方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推介,执行“清积”案件合格率达100%,执行的“长沙模式”受到中央“清积”领导小组充分肯定。
钟钢强调,长沙审判机关要积极创新,用法律规范、引导、约束公民的社会行为;要服务发展,为长沙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助推出力;要严管队伍,确保法官队伍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干净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