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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市院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共分三大项17条。它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战略定位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为自觉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把握“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内涵、定位、目标、路径和抓手,以更高的站位,更扎实的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愿景早日实现。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科技信息化应用;拒腐防变五个能力为抓手,着力保障区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着力保障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改善,着力保障美好乡村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紧紧围绕扩大有效需求、紧紧围绕现代产业基地建设、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紧紧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慧城市、紧紧围绕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和美好乡村建设、紧紧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平安合肥建设、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紧围绕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等开展工作,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要求全市两级院党组,要把服务“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责任,把服务“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的实效,作为衡量和评价两级院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要坚持统筹兼顾,自觉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检察工作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战略定位的融合度;加强对“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恰当的司法应对策略。 《意见》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总结和推广在服务“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和完善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