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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程观薇首席记者吴跃强主力记者杨凯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开展“五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五部门将联手整治我市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及小型客车等违规违法行为。
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从事营业性运输,禁止小型客车从事非法客运;城区禁止摩托车通行。
电动车未按规定上牌、违规载人,由交管部门处罚;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罚。车辆擅自改装后上路行驶,由交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