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仝宗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今天下发《关于做好第一批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5月15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为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做好工作衔接,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对于2013年5月15日之前我委已经受理的项目申请报告,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作出处理:
(一)对于已取消核准的项目,请主办司局以办公厅名义按规定程序退回原报单位。
(二)对于下放核准权限的项目,分两类情况进行处理:
1、已经具备核准条件的,本着为企业提供便利、避免重复申报的原则,请主办司局在征得地方意见后尽快办理核准手续;
2、尚不具备核准条件的,请主办司局以办公厅名义按规定程序退文,由地方按规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