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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黄津通讯员/刘沁汀)党建工作如何实现由“重过程”向“重实效”转变,由“务虚”向“务实”转变?清远对此作出了新的探索。记者从清远市委组织部获悉,根据6月3日出台的《清远市2013—2016年党的建设发展规划》和《清远市党建工作责任制“五级联述联评联考”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清远将对市、县、镇、片区、村5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五级联述联评联考”,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清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兆芬表示,“五级联述联评联考”规划实施4年,以此为平台,力争通过对党建工作的量化考核,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增强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巩固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和主导地位,“抓班子、带队伍”成效显著,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发展。
如何述?述职还需接受质疑和询问
就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五级联述”指的是县、镇、片区、村4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专项述职,市、县、镇、片区、村5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分别向本级和下一级党组织相关党员干部群众代表述职。
但述职绝非仅仅是为了述职。《意见》提出,一是向上述职和向下述职相结合,如向下述职,即市、县、镇、片区、村5级党组织书记每个年度在本级党组织召开的全委会或年度总结会议上述职。二是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相结合。不论进行书面述职还是口头述职,党组织书记在述职会上都应当接受与会人员的质疑和询问。
为扩大述职的民主范围,《意见》明确提出,除全委会或年度总结会议规定要参与的人员外,还应邀请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群众、党外干部和“两新”组织代表等参加。
如何评?设4个满意度测评档次
“五级联述”后进入“五级联评”环节。市、县、镇、片区、村5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每年接受所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干部群众代表评议。
评议方式有领导点评,上级领导在述职会上对各党组织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提出要求。其次是民主测评,组织参会人员对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不记名测评。三是满意度测评,组织参会人员对本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也可采取在会前或会后调查群众满意度等形式。
评议内容则是各党组织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评议中将制定科学简易民主测评表,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4个档次,结果按百分制量化分值。
如何考?考评结果左右干部提拔
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组成专门机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专项考核,并与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评有机衔接。考评结果和上级党组织的考核评价意见录入干部管理信息系统,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对得分排名靠前(高新区、县〈市、区〉居前3位,市直单位居前10位,下同)的地方和单位,在新闻媒体上通报表扬,将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对排名靠后的地方和单位,本年度不能评为相关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不能评为相关先进个人。连续三年排名靠前的地方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优先考虑提拔使用;任期内有2年考评结果不合格,免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职务。
满意度测评结果按分值高低排名或确定等次,任期内有2年“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合计低于70%或者“不满意”率高于30%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考评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综合运用,实行“一票否决”制。考评和满意度测评两项结果的排名,在高新区和县(市、区)中均列倒数第1或在市直单位中均居后3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次年不得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