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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汤南通讯员粤纪宣)广州“6·29”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爆燃,酿成了一场20人死亡,31人受伤的惨剧,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经历了近一年的深入调查,昨日,广东省监察厅公布广州“6·29”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爆燃重大事故人员处分情况:经查,有37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中,3人负直接责任,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去年6月29日凌晨,广深沿江高速K5+300m处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导致油罐车中的溶剂油泄漏,继而引发爆燃,波及广深沿江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及周边的货物堆场、工棚,造成20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过火面积1396.1平方米。
经查,有37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中涉及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28人。同时,对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责任追究(涉及湖南方面的责任追究,由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