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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飞)河南省卢氏县文峪乡煤口村原村主任吴承方涉嫌贪污农村公路水毁项目工程款2.5万元案近日被卢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值得一提的是,从接到群众举报到初查、立案并对吴承方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仅用三天时间。
近年来,三门峡市检察院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明确提出“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思路,通过查办涉及惠农资金、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优抚救济等直接侵害民生民利的“小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为多种渠道挖线索,该院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从中甄选出具有可查价值的案件线索。在办案中深挖案件线索,办好“案中案”,深挖窝案、串案。
办案中,该院坚持侦、捕、诉、技、警一体化机制,根据办案需要,灵活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办案,优化警力,提高办案效率。对于上级院、市委、人大交办案件,根据办案期限制定相应的初查计划和实施步骤,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初查结果。对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实行检察长负责制,确保尽快稳定局面。
该院多管齐下抓预防。一方面,坚持惩治和预防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根据每起案件的发案特点,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在办理小案时,更加自觉地接受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案件质量。
据悉,2011年以来,三门峡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下,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下的“小案”35件36人,以实际行动铲除了百姓身边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