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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青年因工作不顺心情不好,用枪打碎了对面楼居民家玻璃,之后出门与人打架时被民警抓获。日前,该男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获刑1年4个月。
今年4月一晚,男子王某因与他人打架被民警抓获。之后,民警收缴了王某使用过的一支手枪枪型物。随后,王某交代,在他位于本市河东区的家中还有另一支长枪枪型物。当日20时许,王某因心情不好,曾用该枪型物向自家小区对面楼打了10余发钢珠弹,造成对面4户居民窗户玻璃被打破。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认定王某持有的两支枪型物均为枪支。经天津市河东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玻璃价值人民币500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危害公众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王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量刑时酌情考虑,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王某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记者陈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