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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社会保险事关民生,是每个人养老、就医、劳动的“护身符”,有人找工作就怕单位不给上社保,可有人本可参保却主动放弃宁可换些工资。咄咄怪事的背后,貌似个别劳动者的“短视”,其实反映出社保制度全国不统筹不联网难接续的现状。
据报道,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日前发布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其中一个现象引起关注:绝大多数私营企业只给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无心或无力考虑普通职工的参保问题。同时,一些农民工群体、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也不愿参保。为了生活稍微宽裕一些,他们宁愿主动不参保,让单位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自己。
需要明确的是,建立社保制度早已入法,2011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既然法律有规定,为什么还会出现弃社保要工资的现象?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政府社保部门,三方都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对用人单位来讲,员工个人不愿参保绝非理由,不给员工上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至于一些私营、小微企业无力上社保的现象,确实是个问题。目前,我国社保费率在国际上已属较高水平,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项社保费率之和为40%左右。对于本小利薄的小微企业而言,社保费率的负担确实沉重。
放弃社保,损失最大的是劳动者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放弃社保?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对政策不了解。因为种种原因,越是需要保障的底层群体,越不熟悉社保制度,搞不懂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能给自己提供什么保障,所以他们宁可让老板多开些工资。但是,劳动者弃社保的更重要原因,是目前我国社保制度没有全国统筹联网,跨省转移难上加难,流动劳动力就算参加了社保,也难以真正享受到保障。放弃对未来看不见摸不着的保障,换成直接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成了无奈的现实选择。
对政府来讲,需要做的更多。比如,对文化和政策水平不高的农民工、个体户,社保部门能不能主动上门或者拓宽渠道宣传社保政策?对作为吸纳就业主渠道的小微企业,能否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对不上社保的黑心企业,是否严密监察,有投诉必严查?
当然,社保的转移接续是一个大工程,在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保障程度各异的情况下,实现统筹联网有一定的难度,但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各地的实践,都在进行着努力的探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办法或条例。我们期待,不断完善的社保转移接续办法,能为劳动力要素的充分流动、为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本报评论员邓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