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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
讯
网上帮办刘薇即时播报近日,网上帮办接到郭先生的求助,他和妻子联名在天津购房,他一个人还贷是否还需要提供两人的纳税证明?
据郭先生介绍,他因为单位安排到天津工作,以后将长期在津生活。最近,他和爱人商量准备在天津东丽区购买一套房屋,现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该房的贷款是由郭先生自己负担。近日,郭先生听朋友说,外地夫妻在津联名购房时,需要提供两个人的纳税证明,但是郭先生爱人并没有在天津上班,拿不出纳税证明。
郭先生说:“之前,我问过开发商,他们都说只要我的纳税证明就行了。但是我还是怕以后有变动,现在我们已经签了合同,上面写着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要更改合同算是违约,我们自己也问过一些朋友,好像天津市每个区的政策都不相同。像我这种情况,虽然是联名购房,但是只是我自己贷款的话,还需要提供两个人的纳税证明吗?”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到东丽区房管局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外地夫妻在东丽区联名购房,只要还款人提供纳税证明即可,郭先生爱人不需要提供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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